高考必背五 古代文化常识

中小学全科学习资料下载 立即领取

必背五 古代文化常识

(一)官制

1.中央官制

(1)三公九卿制(秦汉两朝)

(2)三省六部制(隋至清末)

2.地方官制

(1)郡:古代行政区划单位。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当时郡比县小。秦统一天下后,实行郡县制,在全国置三十六郡,郡比县大。自东汉起,郡成为州的下级行政单位,介于州、县之间。隋朝废郡,以县直隶于州。

(2)道:汉代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设道,这是一种行政特区,与县相当。唐代的道,先为监察区,后演变为行政区,是州以上一级行政单位。明清在省内设道,其中守道是小行政区,而巡道具有监察区性质,其长官称为道员或道台。

(3)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太守。

(4)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普遍设置,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

(二)军事

1.兵符:古代调兵遣将所用的凭证。用铜、玉或木、石制成,为虎形,称“虎符”。制成两半,右半留存在国君处,左半交给统帅。去军中传达王命或调发军队时,必须两半验合后,方能生效。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盛行于战国、秦、汉时期。后世还有麟符、鱼符、兔符、龟符等。

2.三军:春秋时期,大国多设三军,如晋设中军、上军、下军,以中军之将为三军统帅;楚设中军、左军、右军,以中军为主力。后逐渐被前军、中军、后军代替。到了唐宋时期,基本成为军队的固定建制。前军一般是先锋营,负责开路、架桥、侦察、抢占据点及应付小规模战斗等任务;中军是统帅率领的大军,负责摧毁敌方的武装力量、占领城池等任务,是三军的主力部队;后军负责全军的掩护、警戒及后勤保障等任务。

3.羽林:西汉武帝时选拔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郡之良家子守卫建章宫,初称为“建章营骑”,后改称“羽林骑”,其意为“如羽之疾,如林之多”。隶属光禄勋,为皇帝之护卫。东汉以后,历代禁卫军亦常有羽林之名。

4.军户:指世代从军、充当军差的人户。东晋、南北朝时,士兵及其家属的户籍属于军府,称为军户。军户子弟世袭为兵,未经准许不得脱离军籍。北魏军户亦有用俘虏充当的。明代卫所军士,其子孙亦均入军户,世袭为兵。清代屯卫兵丁和充配为军的,亦称军户。

5.鸣金:古代军队行动中听到鸣金信号就停止前进。“金”先指军中作信号用的乐器钲,后多指锣。它与“刁斗”不同,刁斗是军中用于炊煮和巡更敲击的铜制锅。

(三)刑法

1.五刑:指中国古代五种轻重不等的刑罚。早期五刑的名称说法不一,自实行起略有变化。墨,亦称黥,在犯人面部或额上刺刻后涂以黑色颜料的刑罚,是早期五刑中最轻的一种。后与“流”(将犯人遣送到边远地方服劳役)相结合,称为刺配,宋代盛行。大辟,商、西周、春秋战国等时期死刑的通称,是早期五刑中最重的一种。隋代至清代将五刑定为笞、杖、徙、流、死(程度由轻到重)。其中“徙”是强制罪犯在一定期限内从事劳役的刑罚。

2.大理寺:南北朝到清代的中央审判机关。初设于北齐,隋时确立,其长官称大理寺卿,亦简称大理卿,掌审核刑狱案件。

3.三法司:中国古代中央政府中三种司法官员或司法机关的合称。汉代指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唐代刑部与御史台、大理寺合称“三司”,其长官刑部尚书或侍郎、御史中丞和大理卿,称“三司使”。明清两代指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因重大案件由三司官员或三法司会审,明清两代亦称“三司会审”。

4.连坐:旧时因一人犯法而使有一定关系的人(如亲属、邻里或主管者等)连带受刑的制度,又称株连。

(四)科举(汉代征辟与察举,隋唐以后行科举)

1.明清科举简表

科别

内容

项目

乡试(秋闱) 会试(春闱) 殿试
考场 京城和各省城贡院(省城) 京城贡院(礼部) 皇宫(宫殿)
主考人 中央政府特派官员 礼部侍郎或钦差大臣 皇帝
参加者 生员及监生等 举人 贡士
中者名称 举人 贡士 进士
日期 子、卯、午、酉年八月(桂榜) 乡试次年三月(杏榜) 会试同年四月(金榜)
第一名 解元 会元 状元
第二名 榜眼
第三名 探花

 

[说明]

(1)连中三元:在乡试、会试、殿试中都考取第一名。

(2)进士及第:殿试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

(3)八股文:明清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特殊文体。

2.古代学校

(1)太学、国子监:汉魏设太学,西晋改称国子学,隋又称国子监,从此国子监与太学互称,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其行政长官称祭酒,副长官称司业。

(2)国学、乡学:先秦时期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大学和小学两种;乡学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

(3)书院: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为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书院。

(4)稷下学宫:又称“稷下之学”。战国时期齐国官办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当时的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他们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都曾到此讲学。

(五)姓名

1.人物姓名:名、字、号

古代人的名字和现代人有很大差别。古人有取字、号的习惯。名,一般指人的姓名或单指名。幼年时由父母命名,供长辈呼唤。字,古时男子20岁(成人)举行加冠礼时取字,女子15岁许嫁举行笄(jī)礼时取字,以表示对本人的尊重或供朋友称呼。

名和字在意义上一般都存在一定的联系。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况:①“名”和“字”词义相近或“字”是对“名”的进一步阐述。例如:屈原名平,字原,“原”是宽阔平坦的意思。②“名”和“字”意思相反。例如:韩愈,字退之。后人取字,通常是以两个字为“字”,例如:诸葛亮,字孔明。通常古人为了表示尊敬对方,对外只称呼自己的名。例如,“不然,籍何以至此?”中的“籍”就是项羽自呼己名,表示对对方的尊敬。

除了名和字之外,古人还有别号(又称别字)。别号是名和字以外的称号。

古时,人们为了尊重别人,一般不直呼其名,也不称其字,而称其别号。号和名不一定有意义上的联系。号可以是两个字,也可以是三个字或三个字以上。例如:陆游,号放翁;陶潜,号五柳先生;苏轼,号东坡居士。字数多的别号有时可以压缩为两个字,如苏东坡。此外,有人认为称别人的字、号还不够尊敬,于是就以其官职、籍贯来称呼,如称杜甫为“杜工部”,称柳宗元为“柳河东”。

2.皇帝称呼

(1)年号:封建社会皇帝在位时用以纪年的名号,始于西汉武帝刘彻的建元元年(前140)。年号的使用,一方面是为了显示皇帝的威仪;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古代避皇帝讳,以便臣民称呼、计算皇帝在位年数。一个皇帝可以有多个年号。到了明清,皇帝无论在位长短,都只用一个年号,但明英宗例外,其年号为正统、天顺。

古代新君即位或在位时,以其次年或当年更改为新纪元元年,称为改元。明朝以前,封建时代皇帝每遇军国大事或重大祥瑞灾异,常常改元。

(2)谥号:古代王侯、名臣死后,朝廷往往根据他们生前的德行,给予一种称号以示褒贬善恶,这就是谥号。

(3)庙号:始于商代,明确于汉代,是封建时期皇帝去世后,在太庙立室奉祀时的名号。一般开国皇帝称祖,后继者称宗。如宋朝赵匡胤称太祖,其弟赵光义称太宗。

(六)宗法

1.嫡子、庶子:宗法社会中,正妻生的儿子叫嫡子,妾生的儿子叫庶子。从周代起,王位由嫡长子世袭。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皆以“杀嫡立庶”为非法行为。

钻石免费 永久钻石免费

已有0人支付

网站作品版权归本站所有
学习资料下载大全_k12教育学习资料下载中心 » 高考必背五 古代文化常识
中小学全科学习资料下载 立即领取

发表回复

提供更多最优质最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