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知识点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法律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地位)
①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名成员,都处于社会生活之中。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
②我们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则
- 民法含义: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民法典
①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②意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4)民事法律关系
①含义: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②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主体: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及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5)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体现: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2.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必要性
①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②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作用
(2)含义: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3)内容:6个原则
①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③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④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⑤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⑥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知识点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生命健康俱可贵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生权利;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民法典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①含义: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②民法中有关姓名权的规定:
a.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b.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c.此外,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2)肖像权
a.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 (组织没有肖像权)
b.民法中有关肖像权的规定: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3.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和荣誉权
(2)隐私权
a.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b.侵权表现: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3)意义
①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②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4)保护个人信息的原因: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
(5)保护个人信息的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拓展】荣誉和名誉的区别:
| 荣 誉 | 名 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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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 |
是国家和社会给予民事主体的一种正式评价,其授予、剥夺或者撤销一般都需要依照严格的程序进行 | 这种社会评价是由社会公众随意进行的 |
| 是政府、单位或者社会组织给予的评价 | 来源于社会公众,是社会公众的一般评价 | |
| 是国家和社会给予民事主体的积极、褒奖性的、非消极评价 | 是社会对民事主体的综合评价,既包括积极的褒奖,也包括消极的批评,还包括中性的评价。 | |
| 不可能自然产生 | 是民事主体在社会经济生活活动中自然产生的。 | |
| 联系 | 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 |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知识点二:保障各类物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国家保护财产权
(1)财产制度的意义: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法律规定财产权意义: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和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3)国家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规定: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财产权和物权
(1)财产权的含义及分类: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物权的含义及类型: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是最基本的财产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3.物权法定制度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有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2)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4.所有权
a.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区别 | 举例 | 联系 | |
| 占有 | 是指对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 | 老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 | 所有权是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在内的完整权利体系 |
| 使用 | 是指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 老王将房屋装修后自住 | |
| 收益 | 是指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经济效益 | 老王收取房屋出租的租金 | |
| 处分 | 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 老王将房屋出售、抵押、赠与他人等 |
b.分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5.所有权的取得: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与动产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因此,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6.共有关系和共有财产: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含义与类型: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2.用益物权:对他人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1)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宅基地使用权(用益物权)
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3)建设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生活中,这些权利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3.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1)抵押权和质权(担保物权):
(2)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知识点二:尊重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
(1)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
性权利。
(2)内容: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3)意义: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全社会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
2.保护创作——著作权
(1)含义: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又称版权)
(2)内容:
①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②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3)著作权的侵权: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4)保护期限:
a.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
b.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c.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3.激励创新——专利权
(1)含义: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享有的专有权。
(2)意义: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
(3)获得:
a.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b.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
(4)法律保护: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5)分类:《中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保护期限20年)、实用新型专
利(保护期限10年)、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15年)。均自申请日计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区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4.点石成金——商标权
(1)商标
①含义: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
②表现:商标表现为文字、图案等形式,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
③意义: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经营者信誉良好,其商标往往具有巨大的价值。
④注册商标:
a.含义: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b.商品注册的条件:
①允许注册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②不得注册的情形:1.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
2.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也不得作为商标。
(2)权利及侵权行为:
a.权利: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b.侵权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3)保护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商标保护期开始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计算。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知识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合同:
(1)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类型: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3)自愿订立合同
①内涵: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②意义:一方面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另一方面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③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2.要约承诺订合同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
a.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b.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2)承诺
a.含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b.要求: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俗话说“一诺千金”,